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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羊城晚報訊 記者凌越,通訊員夏瑤瑤、崔傑鋒出軌事實被丈夫發現後,妻子沒有承認,卻謊稱自己遭對方強姦,並與丈夫糾集3名男子向對方索要10萬元的“損失費”。
  近日,廣州市番禺區法院以敲詐勒索罪,分別判處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至1年3個月不等,並處罰金2000元至3000元不等。
  妻子出軌謊稱被強姦
  85後小夫妻陳某與溫某(女)是廣東連州老鄉,同在番禺打工。兩人於2009年結婚,感情一般。謝某是溫某的同事,他明知溫某已婚,仍與她保持曖昧關係。溫某去過謝某的出租屋兩次,在第二次的時候與謝某發生了性關係。
  2013年5月4日晚,丈夫陳某懷疑妻子溫某出軌,於是偷偷查看其聊天記錄,果然發現了妻子與謝某的關係。陳某勃然大怒,將妻子打了一頓。在丈夫的追問下,溫某謊稱自己是被謝某強姦的。
  挾持苦主敲詐十萬元
  為了討回“公道”,夫妻倆於當晚合謀向謝某索要10萬元的“損失費”。
  兩天后正好是謝某的生日。當天中午11時許,溫某以慶祝生日為由將謝某約出來,然後藉口送禮物給他,叫他在原地等。溫某離開後將謝某的位置告訴了陳某。隨後,陳某糾集另外3名男子駕駛一輛小車,把正在路邊等候的謝某挾持上車,帶至番禺一廢棄廠房內實施毆打,並以謝某強姦了溫某為由向他索要10萬元,逼他打電話讓親屬籌錢。
  起初,謝某被迫打電話籌錢未果,陳某等人遂降低要求,讓謝某當天先拿出5萬元。後來,謝某借打電話籌錢之機,用家鄉話讓朋友幫忙報警,並告知其所處的具體位置。
  當天下午2時許,陳某和3名同伙帶謝某到附近一家飯店就餐,被接到報警的公安人員當場抓獲。溫某也於同日在番禺一公園內被抓獲。
  5名同案犯均被判刑
  番禺區法院經審理認為,被告人陳某、溫某及另外3名男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敲詐勒索公民財物,數額巨大,其行為均已構成敲詐勒索罪,且系共同犯罪,依法應予懲處。在實施犯罪的過程中,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,是犯罪未遂,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減輕處罰。5名被告人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,依法可以從輕處罰。
  最終,法院以敲詐勒索罪,判處陳某有期徒刑1年3個月,並處罰金3000元;分別判處溫某及另外3名男子有期徒刑1年,並處罰金2000元。編輯:  (原標題:女子出軌謊稱被強姦 夫妻合謀敲詐十萬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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